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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广峰教授解读循环经济法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发表时间: 2007-12-05 | 浏览次数: 672

12 月4日 是全国普法宣传日,党的十七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写入报告,提出发展循环经济,为此,校党委宣传部、社会科学系邀请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陶广峰教授,为广大南邮学子就循环经济立法的若干问题展开了专题学术报告。校党委宣传部部长许公全主持报告会。
  晚6:30,仙林校区教二213座无虚席,各院系同学慕名前来聆听陶广峰教授的循环经济法讲座。陶教授以太湖蓝藻事件为源头,引出了循环经济法的时代意义。他指出循环经济正在当今世界蓬勃发展,而我国在经济快速增长,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严重制约了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之下,通过推进循环经济加以解决。
  他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可以为经济发展开辟新的资源,可以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且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而循环经济的实施,只有在统一的社会规范和协调的法律体系下,才能把资源节约、经济质量、环境建设同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保证资源和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又保证经济发展对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改善的支持,实现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良性循环。
  讲座中,陶教授将理论与事例相结合。每一个引起同学们笑声的故事背后都隐含了现实生活中最沉重的问题。整场讲座中,他的广博、幽默、从容、淡然,使大家感受到知识和人格给每个人带来的光华。
  报告结束后,同学们还就相关的法律问题、学习掌握与自身关系密切的法律条文等问题展开热烈提问。
  许公全部长为报告会做了总结: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具有前瞻性,同情关注弱势群体,保护好自然,多宣传循环经济法,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理念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与环境的矛盾。